公众范围:受项目影响的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,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。
主要事项:①建设期及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问题;②公众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;③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等。
具体形式:
可通过①邮寄信函(以邮戳日期为准);②网上填写公众调查表。
信函请寄至:上海市国货路236号(环评单位)收(邮编:200011),请在信封上注明“对上海大宝化工制品有限公司增加水性涂料30000t/a、油性涂料44000t/a项目的环保意见”,信函中注明日期、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以便根据需要反馈。
由于条件有限,一般不接受来电来访。